各市場參與人:
為促進科創板轉融通證券出借及科創板轉融券業務的順利開展,防范業務風險,根據《轉融通業務監督管理試行辦法》和《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等部門規章,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轉融通證券出借交易實施辦法(試行)》《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轉融通業務規則(試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證券出借及轉融通登記結算業務規則(試行)》等業務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共同制定了《上海證券交易所 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科創板轉融通證券出借和轉融券業務實施細則》(詳見附件),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現予以發布,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上海證券交易所
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上海證券交易所 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科創板轉融通證券出借和轉融券業務實施細則.doc